我国政府对轮胎翻新的看法

_近获悉,针对我国目前废旧轮胎管理混乱,废旧轮胎回收率低,走私废旧轮胎严重等问题,_正在积极起草《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》。另外,_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,已经起草了《关于对进口翻新用旧轮胎实施备案、检验监管的公告》,预计年内_将公布实施。

_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正在研究与废旧轮胎回收相关的减税措施,预计今年年底_会出台。今年1月颁发的《资源综合利用目录》显示,利用废轮胎生产胶粉、再生胶、轮胎、炭黑、钢丝、防水材料、橡胶密封圈的企业,以及进行轮胎翻新和生产翻胎用胎面胶的企业均可以享受税收优惠。

此外,_还加大了对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企业的资金支持。_近,该行业的两家胶粉生产企业已经申请到了_发改委的国债贴息贷款项目和_示范工程项目,总计获得贴息贷款1.5亿元。

日前中国橡胶协会有关负责人说,被称为“黑色污染”的废旧轮胎,既是一种可再生资源,同时也是垃圾,处理好了是可再生资源,处理不好则变为有毒、有害的垃圾。中国目前每年产生废旧轮胎5000多万条,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,废旧轮胎的产生量还将大量增加。如何防止废旧轮胎对环境的污染,并对其进行有效回收利用,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_解决的问题。 另外,_早在上世纪80年代起_明文规定禁止进口废旧轮胎,但目前走私现象却越发严重,“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”如出台,将会对这一现象起到遏制作用。

有关_指出,由于废旧轮胎占废橡胶产品的60%以上,因此废橡胶的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废旧轮胎的处理和利用。目前我国废旧轮胎处理以再生胶为主,但是与环境亲和性_的轮胎翻新在我国却长期处于落后状态。_近几年间我国每年轮胎翻新量仅为400万~450万条,约为新轮胎产量的3%和废旧轮胎产生量的10%,新胎与翻新胎的比例仅29∶1,远远低于10∶1的世界平均水平。且目前翻新胎以斜交胎为主,翻新质量也较低,目前首先应做好国内产生的旧轮胎翻新和废轮胎综合利用工作,应坚决禁止废旧轮胎进口及走私行为。

据悉,废旧轮胎不宜进口有四个方面的理由:一是废旧轮胎的处理目前在世界上都是一个难题,国外巴不得将其转移出去。废旧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、抗机械性,并很难降解,长期露天堆放,不仅占用土地,而且极易滋生蚊虫、传染疾病,同时容易引发火灾。从现实看,我国自己的废旧轮胎还没有完全有效地处理和利用好,更不该成为发达_转嫁污染的垃圾场。二是废、旧轮胎很难鉴定区别。国外翻胎企业一般对收购的旧胎先做激光全息轮胎无损质量检测,如胎体没被破坏,则确认是旧胎,可用于翻新,反之则为废胎。而该检测设备价值20多万美元,我国翻胎企业目前根本不可能广泛采用,仅*目测难以真正区分。三是进口废旧轮胎将直接冲击国内轮胎生产和市场。受利益驱使,进口旧轮胎若直接装车使用,既没有安全_,使用寿命又短,造成资金浪费,还将直接冲击国内轮胎正常生产,这在过去都有过惨痛的教训。四是对子午胎的翻新和处理在我国还刚刚起步,远没有得到普及,尤其是子午胎翻新技术与国外差距巨大,而进口废旧轮胎多是子午胎,没有好的技术,不仅翻新质量不能提高,且增加了处理难度,同样也增加了垃圾。

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会长姜治云日前向媒体介绍,我国已经将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列为重点发展领域,并决定从制定法律法规、给予税收优惠、提供贴息贷款等多方面全力支持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。 他说,我国目前正在积极起草《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》,现已初步形成了该条例的草案,并且很快_会在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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